监察御史的最基本生存条件,便是风闻奏事的权利,任何事情、任何官员,只要自己想去弹劾,那便可以毫无忌惮的去弹劾,反正自己只是拥有弹劾权,终究的审判是要皇帝的乾纲独断,对错都不干他的事。
但是若事事都得调查个清楚,人证物证俱在,那他这个监察御史的权利将大打折扣,他们没有调查权啊!
最重要的是,他自己弹劾房俊“欺压关中商贾,打击西域胡商,利用其父之权势,谋取不义之财货,恐自此以后西域商路断绝,关中财货凋敝”这种罪名,本就是捕风捉影,哪里能有真凭实据?
就算有,掌控着西域商路、把持着关中商贾的房俊,多少人仰其鼻息依靠其存活,谁会站出来、谁敢站出来指证房俊?
虽然不论如何自己都不会有罪,风闻奏事嘛,那肯定就有疏漏的时候,这也是律法所允许的。不能证明房俊有罪,但是房俊